大连石化取得中国石油驻辽企业首张排污许可证
7月12日,记者从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获悉,大连石化获取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成为中国石油驻辽宁企业中首家取得此项许可证的企业。
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是落实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方案》和环保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精神,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的具体举措。排污许可证主要针对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进行许可。排污许可证上规定的许可排放量就是企业排放的总量指标。企业排污许可证的信息向社会公开,政府和公众依法依规进行全过程监管和监督。
大连石化2017年12月11日启动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先后完成了37套主要生产装置数据录入、审核、填报工作,进行了两次专家评审,形成了近2000页的申请报告。大连石化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守法排污的依据。取得排污许可证为企业加强合规经营意识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基础和标准。
大连石化在生产经营中重视环境保护,不断健全完善HSE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应用环保减排先进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排污。近年来,大连石化投资10亿多元,先后建成投用了催化烟气脱硫、热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发油站油气回收、硫黄尾气、加热炉尾气达标治理、供排水装置VOCs治理等一系列治污减排设施,取得良好效果。含油污水经处理后,外排水COD值均在35mg/L以下,比严于国家标准的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低15个单位。截至目前,大连石化连续5年保持外排污水各项指标合格率100%。大连石化还充分利用海水和城市污水,建起海水淡化和中水回用装置,2003年至今共生产一级除盐水和生产循环冷却补充水8000多万吨。
大连石化有关人员表示,下一步要对许可证审批中有关部门提出的个别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促进企业绿色发展。